湖南机动车报废流程;
1、车主(单位或个人)将机动车交至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
2、车主交车时,持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个人身份证复印件,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行驶证,原件、复印件,机动车号牌,交付回收拆解企业留存。
3、回收拆解企业凭以上资料查验车辆、照相,办理入库手续,给车主开具入库单(车主为第三联),开具《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并给付车辆残值即回收企业给予的现金补贴。
4、回收拆解企业在一定工作日内,为车主办理《机动车注销证明》。
5、车主凭回收拆解企业的《报废汽车回收证明》第三联、车辆管理所的《机动车注销证明》、《黄标车、老旧车淘汰补贴资金申请表》、身份证、银行账号等信息资料到财政部门领取补贴资金(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车辆不予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