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十四五”固体废物环境管理规划保障措施
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政府是规划实施的责任主体,要切实加强对规划实施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各部门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协调机制,强化部门间协调沟通,把规划目标、任务、措施纳入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各级生态环境、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农业农村、商务、卫生健康等主管部门根据职能分工、明确责任,要落实在固体废物利用处置、污染环境防治、安全生产、运输安全以及卫生防疫等方面的监管职责,形成政府负责、部门联动、企业主体、公众参与的工作机制,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各项工作任务。
(二)推动公众参与大、中城市及时发布年度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扩大公众知情权。开展危险废物防治知识的宣传普及和环境危害警示教育,加大新闻媒体的宣传和舆论监督力度,建立舆论监督和公众监督机制,提高对危险废物及其危害的认识,增强公众法制观念和污染预防的意识。落实举报奖励机制,对查实的举报给予举报单位或个人适当奖励。
(三)加强考核监督强化对规划落实情况的评估考核,将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贯穿到固体废物环境管理中,及时对各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情况进行年度综合评估,并将评估结果纳入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考核,对工作责任不落实、项目进度滞后、未达到年度考核目标的地市通报批评、约谈、问责,将考核结果作为领导干部综合评价和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
(四)完善政策支持在税收、信贷、融资等方面,贯彻落实国家和省级有关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和处置的优惠政策。探索对历史遗留和无主危险废物治理等保障民生工程的“以奖促治”“以奖代补”政策,推动危险废物的利用处置,探索危险废物跨区域转移处置的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全面提升用地保障能力,对项目选址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用地政策的建设项目,积极服务、保障供地。培育危险废物环境管理第三方咨询机构,以政府购买服务、第三方技术评估等方式强化技术支撑,提高危险废物管理技术水平。
(五)组织科技攻关将固废污染防治纳入全省科技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重要内容,促进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紧密合作,充分调动社会资源,拓宽资金来源。积极鼓励大专院校和科研院所加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重大课题的研究与科技攻关,加强产学研结合和成果转化,重点围绕我省重金属污染治理、典型危废综合利用、白色污染治理等重大技术难题,设计、遴选、储备一批优质项目,积极争取国家专项资金,重点突破一批效果好、经济实用的防治技术,为推动我省固废污染治理提供支撑。强化危险废物处置技术和管理的协同创新。加强国际合作交流,跟踪危险废物管理和利用处置的新动向,引进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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